内蒙古一厅官因犯受贿等罪领刑十四年半,曾涉嫌敲诈原包商银行行长
news.sina.com.cn 2024年01月03日 08:00
因犯受贿罪、利用影响力受贿罪、非法持有枪支罪及重婚罪,内蒙古自治区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原主任邹万银,于2023年4月被内蒙古巴彦淖尔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处有期徒刑十四年六个月。近日,内蒙古高院下达二审裁定书,维持原判。
邹万银一案因牵扯原包商银行董事长李镇西、原行长王慧萍(两人均另案处理)等,故备受关注。
中纪委曾于2021年通报,包商银行和某些不法金融集团有预谋的对相关领导干部进行腐蚀“围猎”,涉案财物、房产等折合人民币约7亿元。
公开资料显示,1953年出生的邹万银,是四川资中人。1994年至2003年,他曾先后任巴彦淖尔驻京办事处主任、内蒙古驻京办接待处处长。此后,邹万银转任内蒙古社会科学联合会(下称社科联)党组成员、副主席。2011年,他履新社内蒙古政协文史资料委员会主任,直至2016年退休。2020年,邹万银因涉嫌严重违纪违法,接受内蒙古纪委监委纪律审查和监察调查。
一审起诉书显示,2008年至2016年,邹万银利用其职务便利、或利用职务地位形成的便利条件,自己或通过其他国家工作人员职务上的行为,为他人在职务提拔等方面提供帮助,索取或非法收受他人财物共计2200万元。其中,邹万银索取或非法收受原包商银行董事长李镇西2178万元人民币。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