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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 时间:2024-02-21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字体:大 中 小】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
日期:2024/2/22       浏览次数:361

 贯彻宽严相济刑事政策,依法做到该严则严、当宽则宽、罚当其罪

时间:2024-02-21  作者:  来源:最高人民检察院官方微博【字体:大 中 小】
最高人民检察院检察委员会副部级专职委员、第一检察厅厅长苗生明在答记者问时表示,宽严相济是我国基本刑事政策。落实到具体案件办理中,就要统筹处理好“宽”与“严”、“惩”与“防”的辩证关系。一方面,要始终坚持“严”的一手不动摇,对严重危害国家安全、公共安全犯罪等,落实当严则严。对于虽然罪行较轻,但情节恶劣、人身危险性大的犯罪嫌疑人、被告人,比如,殴打、残害妇女、儿童等弱势群体,严重影响人民群众安全感的,也要体现从严精神,依法予以追诉。另一方面,要规范“宽”的一面,对于轻微犯罪案件以及其他具有法定从轻、减轻处罚情节的犯罪嫌疑人,通过发挥“宽”的教育作用,减少社会对抗、增进社会和谐。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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