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头皮(下)血肿的法医学认定
日期:2024/7/15       浏览次数:240

 {本文系京城明鉴真实案例,转载请注明来源}

一、检案摘要
据送检材料载:2021年10月20日,SS在公司办公室被致伤。经XX公安司法鉴定中心鉴定其伤情为轻微伤。现委托人委托我院对上述事项进行专家论证、分析。
二、技术规范
参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司法部令第132号)、《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T 0111-2021)、《法庭科学人体损伤检验照相规范》(GA/T 1197-2014)、《人身损害与疾病因果关系判定指南》(SF/T 0095-2021)及《法医学机械性损伤致伤物分类及推断指南》(GA/T-1969-2021)等相关理论和方法对送检材料进行审定、研判。
三、分析说明
根据现有送检材料,结合专家意见,综合分析如下:
(一)损伤程度鉴定意见书应由具有执业资格的法医鉴定人至少2人签名
依据《公安机关鉴定规则》相关规定,鉴定工作实行鉴定人负责制度。鉴定人应当独立进行鉴定,并对本人出具的鉴定意见负责。鉴定的实施,应当由两名以上具有本专业鉴定资格的鉴定人负责。鉴定人均应当在鉴定文书上签名,并注明所在鉴定机构的名称。
本案鉴定人显示为法医师李某、法医技术员张某,法医师系指法医初级职称,可通过考核取得执业鉴定人资格;法医技术员非法定职称称谓,通常理解为法医助理,并未取得执业鉴定资格,对此请进一步核实其相关证书即可。
(二)本案中头皮(下)血肿的认定尚缺乏客观、充分的依据。
头皮结构自表及里由皮肤、皮下组织、帽状腱膜、帽状腱膜下层、骨膜组成。轻微伤往往指的是头皮浅筋膜血肿,头皮浅筋膜由致密结缔组织所构成,其间形成许多纤维小隔、纵行连接于皮肤与帽状腱膜之间,纤维小隔内充满着脂肪、血管、神经等结构。浅筋膜与帽状腱膜紧密相连,无间隙存在。CT显示浅筋膜层为低密度结构,介于皮肤(等密度)与颅骨外板(高密度)之间。外伤致浅筋膜层血管破裂出血,CT显示血肿的形态多呈丘状高密度结构,位置表浅、局限,外缘与等密度皮肤结构相贴,且境界模糊,血肿部位皮肤隆起;内缘与颅骨外板之间存在着低密度脂肪间隙,间隙的宽窄依血肿体积的大小、位置的不同而出现差异。诊断外伤性头皮浅筋膜血肿的主要CT影像是丘状高密度结构,其边缘圆钝。
首先,鉴定意见书中未见伤者相关就诊病历及头皮损伤情况的原始检查和诊断作为参考;其次,鉴定实践中,通过徒手检查头皮,有时可将头皮下渗液、水肿(可触及包)以及囊肿误判为头皮下血肿,检查时应详细描述头皮是否有擦、挫伤,头皮颜色情况、是否有触痛、波动等(如头皮下血肿特点:体积小,张力高,疼痛明显;扪诊时中心稍软,周边隆起较硬),结合致伤物及致伤原因综合判定是否为头皮下血肿;常规可行头部超声或头部CT扫描予以鉴别诊断。
综上所述,送检的“XX司法鉴定中心法医学人体损伤程度鉴定书”所载的鉴定意见中,鉴定人执业资格尚需核实;头皮(下)血肿的认定尚缺乏客观、充分的依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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