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本文系京城明鉴真实案例,转载请注明来源}据送检材料载:2012年6月18日SS被他人打伤。XX司法鉴定中心(以下简称“XX鉴定”)鉴定其伤情为轻伤(老标准)、轻微伤(新标准)。现委托人委托我院对上述事项进行专家论证、分析。参照《司法鉴定程序通则》、《法医临床检验规范》(SF/T 0111-2021)、《法庭科学人体损伤检验照相规范》(GA/T 1197-2014)、《人身损害与疾病因果关系判定指南》(SF/T 0095-2021)及《法医学机械性损伤致伤物分类及推断指南》(GA/T-1969-2021)等相关理论和方法对送检材料进行审定、研判。“XX鉴定”仅依据伤者自述的询问笔录,没有依据鉴定人独立阅片意见、病历及法医学查体的情况下,进行伤情鉴定,明显不符合司法鉴定常规原则。1.本例询问笔录中的询问对象为案件当事人,其所述内容相当于当事人陈述,司法实践中一般并不将其作为独立证据,原因在于当事人的利益相关性导致当事人对事实问题的陈述具有很强的主观随意性,必须与其他相关证据结合印证后方可具有一定参考价值。孤立的询问笔录几乎不具备对于客观事实的证明资格和证明效力。本案送检材料中未见有相对客观的病历资料、影像学片等证据印证,不应直接依据询问笔录内容做出伤情鉴定。2.寰枢关节脱位影像学认定规则:在除外体位因素、颈椎退行变、齿突偏斜及齿突等局部骨性结构发育变异的前提下,若符合以下情形之一的,可认定为符合寰枢关节脱位:a)寰枢椎外侧侧块关节出现对合差异,可伴有关节间隙不等宽;b)成人枢椎齿突与寰椎两侧侧块之间距相差大于 3.0mm,伴有寰枢关节相应结构(如翼状韧带、横韧带等)损伤的MRI证据;c) 枢椎齿突前缘与寰椎前弓(前结节)后缘之间距大于 3.0mm。创伤性寰枢关节脱位影像学认定规则:创伤性寰枢关节脱位的认定,应考虑以下情形,全面分析,综合评定:a)损伤初期 MRI 检查见软组织和/或关节周围韧带损伤及滑膜积液、水肿信号;b)存在明确的颈部外伤史及致伤方式;c) 存在相应临床症状及体征;d)存在确切影像学证据支持,但对存在发育异常者要慎重;e) 排除体位不正和成像不对称造成的伪像。也即,即使伤者就诊病历诊断为寰枢关节半脱位,也需要鉴定人独立阅片确认其诊断是否成立、是否系外伤性寰枢关节半脱位还是生理性或解剖变异等。实践中,先天齿状突不对称(半脱位)并不少见(见附件)。综上所述,送检的“XX司法鉴定中心司法鉴定意见书仅依据伤者自述的询问笔录,没有依据鉴定人独立阅片意见、病历及法医学查体的情况下,进行伤情鉴定,明显不符合司法鉴定常规原则。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