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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援故事丨租客从上铺摔落致残,能要求房东赔偿吗?

 

法援故事丨租客从上铺摔落致残,能要求房东赔偿吗?动态.gif

 




外卖骑手吉尔是一名彝族青年,自幼生活在四川的大山里。为了给妻子和两个孩子一个幸福富足的生活,吉尔决定走出大山,前往北京打工。

2023年6月17日,吉尔入职北京某供应链公司,做起了外卖骑手。公司提供住宿,但因宿舍人员众多,为获得更好的休息,吉尔开始寻找出租房屋。最终,他和另外三人合租在只有9平方米的小房间里。房间也只能容下两张上下铺和中间一条小过道,吉尔睡在上铺,房租由四个人均摊。

8月17日工作结束后,吉尔和几个伙伴在小吃摊门前饮酒。凌晨三点,吉尔不慎从上铺摔了下来,经过20多天的抢救,虽然保住了性命,但肩部以下无知觉,四肢失去活动能力,大小便均无知觉。吉尔住院期间花费了20多万元,这20多万元大多是向亲戚朋友筹借的。后期进行了康复治疗,又花费了近10万元,治疗费用已经高达30多万元。由于无力支付后期的康复费用,吉尔不得不回家休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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面对如此困境,吉尔的家人想到了法律援助。2023年9月,北京市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批准了吉尔的法律援助申请,为其指派了法援律师。

在领取案件的次日,法援律师与吉尔家人见面详谈,就案件事实及证据情况进行沟通。法援律师复印了病历、证人证言等证据,根据现有证据和事实对案件进行了分析。
依据民法典,吉尔酒后从上铺摔下,未尽到注意义务,要对事故的发生承担主要责任。同时,房东未对房屋设备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应对事故的发生承担次要责任。

吉尔租住的房屋二层床铺没有护栏,存在安全隐患,吉尔和房主均认可这一事实。对于二层床铺由来双方存在争议:吉尔称“二层床铺由房主提供”,房东称“二层床铺是搬走的租户遗留,放置在楼道的,是吉尔自行搬入租赁房屋”。

  • 如果是房东明知二层床铺没有护栏,还提供给租客,就埋下了事故发生的隐患;

  • 如果是吉尔搬入,房东作为房屋所有人,雇佣了专门的团队管理房屋,楼里楼外安装了100多个摄像头,有专人看监控,管理团队未及时发现吉尔的危险行为,与损坏结果存在因果关系。

由此可知,两种说法都能印证房主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存在一定的过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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此后在长达6个月的时间里,法援律师与房屋管理人进行了几十次的电话沟通和约谈,律师通过短信、电话、微信多次联系房屋管理人,并找了多份同类型案例发给对方,为其分析过错比例,就赔偿方案进行磋商。因春节将至,房屋管理人有出行计划,于是谈判暂时搁置。

春节后,法援律师与原房屋管理人微信联系,再次启动磋商。经过各方的努力,最终房主同意一次性给付20万元经济补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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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4年3月28日,在当地司法所的见证下,法援律师、房屋管理人及房主签署了人民调解协议。然后快递寄送给吉尔,由其本人按手印并录制视频。

一周后,吉尔拿到了20万元补偿款,他拿到的不仅仅是20万元钱,拿到的更是一个承载着爱的希望。

吉尔收到款项的第二天,法援律师到法院办理了撤诉。2024年4月中旬,吉尔的父亲和堂哥坐了二十多个小时的火车从四川来到北京,向朝阳区法律援助中心和法援律师赠送了锦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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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条链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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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华人民共和国民法典》第一千一百九十八条

宾馆、商场、银行、车站、机场、体育场馆、娱乐场所等经营场所、公共场所的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群众性活动的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造成他人损害的,应当承担侵权责任。

因第三人的行为造成他人损害的,由第三人承担侵权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未尽到安全保障义务的,承担相应的补充责任。经营者、管理者或者组织者承担补充责任后,可以向第三人追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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