最高人民法院
最高人民检察院
联合发布依法惩治群众身边
腐败犯罪典型案例
群众利益无小事。实现好、维护好、发展好最广大人民群众根本利益是我们党根本宗旨的必然要求。习近平总书记在二十届中央纪委四次全会上强调,持续深化整治群众身边不正之风和腐败问题,着力推动改革发展成果更好更公平惠及广大人民群众。人民法院、人民检察院深入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重要指示批示精神,充分发挥职能作用,依法惩治发生在群众身边的腐败犯罪,推动反腐败斗争向基层延伸、向群众身边延伸,让群众有更多获得感。
为充分发挥典型案例引领高质效办好案件,以及教育、警示、震慑作用,现发布5件依法惩治群众身边腐败犯罪典型案例。本次发布的典型案例,具有以下三个方面特点:一是落实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5个案例分别系发生在住房保障、养老服务、医保基金、校园餐、侵害残疾人权益领域的腐败犯罪,直接损害群众利益,群众反映强烈,对相关犯罪的依法惩治,充分体现了司法机关践行以人民为中心的发展思想,坚决维护群众切身利益的坚定态度。二是坚持严格依法、公正司法。周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被告人贪污、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数额特别巨大,依法予以严惩。王某某贪污案,司法机关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厘清违规经商办企业与贪污罪的界限,实现精准惩治。代某某贪污、受贿、挪用公款案,依法认定公款性质,实行数罪并罚,并综合考虑自首、坦白、自愿认罪认罚、退缴全部违法所得等情节予以量刑。三是助力铲除腐败滋生土壤和条件。在办理相关案件中,司法机关均结合办案发现的制度不健全、管理不规范、监督不到位等问题,通过以案释法、制发建议书等方式,强化警示教育,推动完善制度、加强监督管理,促进从源头上消除腐败产生的土壤和条件。
党的二十届四中全会强调,保持反腐败永远在路上的清醒坚定,一体推进不敢腐、不能腐、不想腐。司法机关将深入学习贯彻四中全会精神,全面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和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党的自我革命的重要思想,保持反腐败高压态势,持续惩治群众身边的“蝇贪蚁腐”,坚持标本兼治、系统施治,切实增强不敢腐的震慑、不能腐的约束、不想腐的自觉,为坚决打好反腐败斗争攻坚战、持久战、总体战贡献司法力量。
一、周某某贪污、挪用公款案
——依法惩治住房保障领域职务犯罪
【关键词】
贪污 挪用公款 住房保障 追赃挽损
【基本案情】
被告人周某某,男,1985年出生,原系湖南省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市场服务办公室主任。
(一)贪污罪
2012年4月至2022年12月,周某某在担任某县房产局执法队及物业管理办公室队长、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执法队及物业管理办公室队长期间,利用负责收取、管理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职务上的便利,使用个人收款码收取专项维修资金,以开具虚假收据、白条等方式代替专用收据,截留资金不入账,侵吞公共财物共计993万元,全部用于个人及家庭开支。
(二)挪用公款罪
2015年6月至2018年9月,周某某在担任某县房产局执法队及物业管理办公室队长、某县住房保障服务中心执法队及物业管理办公室队长期间,利用负责收取、管理县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等职务上的便利,挪用公款共计172万元,用于归还个人借款及利息,超过3个月未还。案发前,上述挪用的资金已全部归还。
2023年7月19日,湖南省东安县人民检察院以被告人周某某涉嫌贪污罪、挪用公款罪向东安县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12月4日,东安县人民法院以周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犯挪用公款罪,判处有期徒刑八个月,数罪并罚,决定执行有期徒刑十一年六个月,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万元。判决宣告后,周某某未上诉,判决已生效。
【办理情况】
本案中,司法机关坚持严格依法审查:一是严格依法认定犯罪数额。本案时间跨度达十年之久,涉及住户达3000余户近万人,案卷证据材料2000余份,经全面梳理审查,依法认定贪污993万元,确保证据达到确实、充分的标准。二是加强追赃挽损。经详细梳理周某某案相关财产,发现其与前妻通过假离婚转移财产以逃避追赃,多次对周某某及其前妻释法说理。后周某某及其前妻自愿将1062万元财产上交司法机关依法处置。
案件办理过程中,司法机关针对维修资金管理、制度建设、监督落实等方面存在的问题向涉案单位提出建议。该县所在市深刻吸取周某某案教训,开展“潇湘安居”专项整治行动,进行系统性警示教育,追责问责失职人员多名,并健全完善相关监管制度。
【典型意义】
住房问题是重大的民生问题,物业专项维修资金是老百姓住房安全的重要保障。违规截留物业专项维修资金,严重侵害广大业主的合法权益。司法机关通过审查起诉、公开开庭审理等工作,准确认定犯罪数额,依法惩处贪污、挪用物业专项维修资金犯罪行为。案件办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坚持追赃挽损与定罪量刑并重,通过释法说理,促使周某某及亲属积极退赃,最大限度挽回损失。针对住房保障领域资源密集、资金量大、腐败易发多发的特点,通过制发建议文书、开展专项整治、强化建章立制等方式,做实“后半篇文章”,守护住房维修资金安全。
二、王某某贪污案
——依法惩治养老服务领域职务犯罪
【关键词】
贪污 养老服务 虚增交易 侵吞财物
【基本案情】
被告人王某某,男,1980年出生,原系江苏省南京市某区民政局副局长。
2015年3月至2023年1月,被告人王某某利用负责养老工作、信息化建设等职务上的便利,采取虚增交易环节、签订虚假协议、虚报业务量等方式,通过其实际控制的公司,侵吞、骗取公共财物共计1257万元(其中106万元未实际取得)。
2023年8月28日,江苏省南京市江宁区人民检察院以王某某涉嫌贪污罪向江宁区人民法院提起公诉。2023年11月28日,江宁区人民法院以王某某犯贪污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年,并处罚金人民币一百二十万元。判决宣告后,王某某提出上诉,南京市中级人民法院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办理情况】
本案中,司法机关针对主体隐身化以及作案过程中虚增交易环节、签订虚假协议等问题,进一步调取核实了资金拨付、项目验收等环节证据,依法认定王某某作为分管养老服务、信息化建设的区民政局副局长,能够主导项目招投标、政府资金使用拨付,其通过实际控制的公司承接项目后转包赚取差价,是以市场交易的“合法”外衣掩盖其利用职务便利侵占财政资金的行为本质,符合贪污罪构成要件。财政奖励补贴先由政府发放给提供养老助餐服务的公司和个体工商户,再由后者支付至王某某实际控制的公司,系王某某预先设置的资金流转路径,属于贪污环节之一,并未改变公共财物性质。
案件办理过程中,司法机关建议区民政局进一步完善业务流程和财务管理机制、加强资金监管与追踪、健全招投标等方面工作。被建议单位成立整改落实工作领导小组,修改制定了项目招标管理办法等3份规范性文件,建立完善了第三方机构评估、季度随机抽访等工作机制,切实保障区域养老惠民项目规范化运作。
【典型意义】
深化养老服务改革发展是实施积极应对人口老龄化国家战略的重要举措,是保障和改善民生的重要任务。司法机关通过全面调查核实证据,依法认定案件事实,准确把握实质法律关系,厘清违规经商办企业与贪污罪的界限,精准惩治养老服务领域腐败犯罪。结合案件办理,深入分析所暴露的政策执行、工作流程设定、服务标准落实等方面问题,通过严格依法办案,推动规范使用专项资金,有力保障养老惠民政策落地落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