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判决书披露:送给司法局副局长60万,当上律协会长
日期:2026/1/13       浏览次数:46

 

判决书披露:送给司法局副局长60万,当上律协会长根据《中国新闻周刊》报道,山东省济宁市司法局原副局长国庆启在2023年利用职务便利,为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朱某冰当选济宁市律师协会会长提供帮助,并以“借款”为名索要现金60万元。朱某冰在收受财物后顺利当选律协会长。

2025年11月,国庆启因贪污罪、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9个月,涉案财物被依法追缴。
目前,济宁市司法局已介入调查此事,朱某冰的律协会长职务是否会被撤销尚待进一步处理。
该事件反映出司法系统内部存在的廉政风险,也引发了对律师行业选举制度规范性的讨论。据知情人士透露,该司法局副局长是济宁市司法局原副局长国庆启,律师是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朱某冰

国庆启现年60岁,2025年1月被刑事拘留。2025年11月,山东省曲阜市人民法院作出一审判决:因犯贪污罪、受贿罪,国庆启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9个月。判决书显示,扣押在案的贪污、受贿所得及孳息共计865万余元,依法予以没收,上缴国库,继续追缴被告人国庆启受贿所得6万元。

据了解,在2023年8月,国庆启利用担任济宁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的职务便利,为山东公明政和律师事务所负责人朱某冰在当选济宁市律师协会会长方面谋取利益,2023年10月,国庆启以借款购买房屋为由向朱某冰索要现金60万元。

朱某冰自1993年起执业2001年以来获“山东省优秀律师”“山东省十佳律师”等称号。(原文链接:送给司法局副局长60万,当上律协会长?

微信公号“张茂荣律师团队”梳理了判决书内容:
济宁市司法局党委副书记、副局长国庆启贪污、受贿864万判决,确认涉及律师的受贿事项如下:
1、受贿60万,推荐某律所负责人朱某冰律师当选济宁市律师协会会长、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
2023年10月,被告人国庆启以借款购买房屋为由向朱某冰律师索要现金60万元。2023年12月24日,朱某冰当选为济宁市律师协会第五届理事会会长。
被告人国庆启供述:
2023年9 月,其向山东省司法厅推荐朱某冰任山东省律师协会副会长;2023年12月,在济宁市律师协会换届时,其推荐了朱某冰担任济宁市律师协会会长。
2、受贿200万,为某所负责人王某萍律师谋取利益。
证人王某萍证实:
......如果国庆启一直不还这个钱,其也就当是把这200万元送给他了
自己当选第二届 “济宁十佳法治人物”、自己律所党支部当选五星级党支部均为按有关程序规定正常参选,没有找国庆启协调过。代理的徐程程案件也从未找国庆启从中协调过。
法院查明:
国庆启参与协调案件涉及双方名下夫妻共同财产股权8000余万 元,以及登记在双方名下的房产、车辆、存款等,标的额 巨大,后该案件成功调解。
王某萍于2020年12月9日获得第二届“济宁十佳法治人物”荣誉称号。
王某萍律所党支部于2023年4月17日被中共济宁市司法局委 员会评选为五星级党支部。
3、受贿37.8万,高出市场价卖房给白某河律师,帮其解决退伙分红款争议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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