案件质量是司法办案的生命线,是高质效办案的前提和基础。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坚持“每案必检”,是加强检察管理、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的有力抓手。最高人民检察院党组反复强调要一体抓实业务管理、案件管理、质量管理,并于今年1月印发《人民检察院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规定》,引导各地检察机关深入贯彻习近平法治思想,树立和践行正确政绩观,全面规范案件质量检查与评查工作。最高检调研组日前在上海调研时,明确指出案件质量检查评查本质是为检察官增效、减负,促进做实高质效办好每一个案件,强调要在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的基础上,有所区分、各有侧重地界定自查、检查、评查标准和程序,科学规范开展案件质量检查评查,完善司法责任认定、追究工作机制,更好实现管案与管人的有机融合,办案质量、效率、效果的有机统一。这一明确要求,对于廓清思想认识、提升办案质效、激发检察队伍履职活力具有重要意义,也为检察机关落实“每案必检”、构建高质效办案科学管理体系、全面准确落实司法责任制指明了实践方向。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