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联系我们    

全国统一电话:010-56159040
                         010-52403348

在线客服
首页
中心简介 业务类别 咨询形式 法律法规 新闻公告 专家风采 经典案例 招贤纳士 资费标准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工作流程 理论研究 在线答疑 资源共享
新闻公告
院内公告
时事要闻
司法鉴定新闻
各省鉴定机构名录
司法案例
新型冠状病毒肺炎疫情防治
伤害案件
时事要闻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新闻公告 > 时事要闻
北京大兴:出台办案说情报告制度
日期:2013/8/20       浏览次数:552

北京大兴:出台办案说情报告制度
时间:2013-08-19  作者:赵晓星 刘慧慧  新闻来源:检察日报  【字号: | |
 

  本报讯(记者赵晓星 通讯员刘慧慧)近日,北京市大兴区检察院针对办案说情现象出台《北京市大兴区人民检察院办案说情报告制度(试行)》,该制度详细列举了检察人员执法办案中容易出现的案件当事人邀请、送礼、托关系找熟人、为案件当事人说情等问题,以十三条具体措施构建预防案件说情风的“防火墙”,进一步推动检察人员执法公信力建设。

  该制度对说情行为作出规定。明确在案件办理过程中,相关单位或个人以非正当途径和方式向案件承办人直接或间接打探案情或为涉案人开脱、减轻责任及提出其他要求等行为视为说情。对案件的当事人、代理人、辩护人、亲友、请托人宴请案件承办人、邀游(玩)、赠送礼物、有价证券、娱乐活动,或者为案件承办人及其亲属谋取其他利益等行为纳入监督报告范围。检察人员违反规定和不如实报告情况的,将按规定作出严肃处理。影响案件公正办理触犯法律的,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按照规定,检察官遇有说情情况时,在三日内必须填写《办案说情报告表》上报,由纪检监察部门备案,不说不报人员将会被追究责任。

  该院检察长杨永华告诉记者:“案件说情风影响到公正执法,我们建立这项制度的目的是为了切实加强检察机关廉政建设。制度出台后,党组每月要听取一次汇报,以保证制度落在实处。”

  (原标题:构筑“防火墙”抵制“说情风” 北京大兴:出台办案说情报告制度)

  

[责任编辑: 李园园]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