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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琐事妯娌互殴 两败俱伤一入医院一进班房
日期:2013/10/22       浏览次数:595

  中国法院网讯 (高俊杰) 原本是令人羡慕的两妯娌,可为一点鸡毛蒜皮的琐事,却丧失理智,大打出手,结果嫂子的眉骨、眼睛被打伤,住进了医院,而弟媳却因触犯了刑律,住进了班房。近日,河南省焦作市山阳区人民法院对一起妯娌间因琐事引发的故意伤害刑事案件进行了宣判。

  2013年5月22日上午,焦作市山阳区某村的两妯娌郭某和王某在地里干活,弟媳王某发现其田地边树上的树枝被人折断,也不问缘由,便在地里大骂一通。而在临边干活的嫂子郭某听不下去了,遂上前解释折断几根树枝的原因。正在气头上的弟媳认为嫂子气势太盛,以大压小欺负自己,不听嫂子解释,不由分说扑上去就与嫂子撕抓。二人厮打中,弟媳王某因个子小,不占优势,明显吃亏,一气之下捡起地上的铁钎朝嫂子抡过去,嫂子郭某的左眼睛及眉骨被打伤,倒在地上。当天,郭某住院治疗,共花去医疗费近万元。经法医鉴定,郭某损伤程度为轻伤,王某也因故意伤害罪被刑事拘留。

  山阳法院在审理期间,刑事法官通过做双方的工作,王某及其家属与郭某达成赔偿协议,赔偿各项经济损失共计2万元。嫂子对弟媳表示谅解,要求法院从轻判处其弟媳。

  山阳法院审理后认为,王某故意伤害他人身体,致人轻伤,其行为已构成故意伤害罪。考虑到王某犯罪后认罪态度好,又自愿积极赔偿因自己的犯罪行为给嫂子造成的经济损失,获得了嫂子的谅解,犯罪情节轻微,可以免予刑事处罚。依照法律规定,判处被告人王某犯故意伤害罪,免予刑事处罚。

责任编辑:周利航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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