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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上海11月20日电(记者孟伟阳)记者今天从上海市静安区人民检察院获悉,该院近日制定刑事案件公开审查工作规定,这也是上海地区首部检察机关公开审查制度规定。
根据工作规定,静安区检察院将围绕审查逮捕、捕后侦查、审查起诉和控告申诉4个环节的不同特点和法律效果,确立不同审查重点,并在形式上实行繁简分流,探索公开听审会、公开听取意见等多种模式。此前,静安区检察院共对12起案件、15名犯罪嫌疑人公开审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