Home
设为首页 | 添加收藏 | 联系我们    

全国统一电话:010-56159040
                         010-52403348

在线客服
首页
中心简介 业务类别 咨询形式 法律法规 新闻公告 专家风采 经典案例 招贤纳士 资费标准 联系我们 友情链接 工作流程 理论研究 在线答疑 资源共享
在线答疑
在线答疑
在线答疑 您当前的位置:首页 > 在线答疑
哪些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 来源:中心网 2013-12-15 8:49: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日期:2014/6/12       浏览次数:1492

 哪些人可以作为民事诉讼代理人?


   来源:中心网   2013-12-15 8:49:51

     《中华人民共和国民事诉讼法》第五十八条规定,当事人、法定代理人可以委托一至二人作为诉讼代理人。 

下列人员可以被委托为诉讼代理人: 

(一)律师、基层法律服务工作者; 

(二)当事人的近亲属或者工作人员; 

(三)当事人所在社区、单位以及有关社会团体推荐的公民。

安全联盟站长平台