如何计算赔偿标准
发布时间:2013-12-28 浏览次数:114次
2013年年度人身损害赔偿相关数据
1、城镇居民人均可支配收入为34550元/年/人(计算死亡和残疾赔偿金)
2、农村居民人均纯收入为14552元/年/人(计算死亡和残疾赔偿金)
3、城镇居民人均消费支出21545元/年/人(计算抚养费赡养费)
4、农村居民人均生活消费支出10208元/年/人(计算抚养费赡养费)
5、浙江省全社会单位在岗职工年平均工资为40087元
计算丧葬费20043.5元/人(40087÷2);
计算护理费109.8元/人(40087÷365);
计算误工费109.8元/人(40087÷365)。
注:
(1)60周岁以下的按20年计算;60周岁以上的,每增加一岁,减少一年;75周岁以上的,按5年计算;
(2)赔偿指数一个等级为10%,十级10%,九级20%,以此类推;如果有多个伤残等级的,以最高者确定赔偿指数,其他 等级十级至六级的,计算2%附加指数;五级至一级的,计算4%附加指数;赔偿指数与附加指数之和最大不得超过100%。
交通事故赔偿要按交警出具的事故认定书进行赔偿,赔偿项目为:医疗费,护理费,误工费,住院伙食补助费,外出就医的交通费、住宿费,营养费等。
构成伤残还要赔偿残疾赔偿金、残疾辅助器具费、被扶养人生活费,以及因康复护理、继续治疗实际发生的必要的康复费、护理费、后续治疗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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