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原标题:微博、朋友圈将作刑案证据 公检法办案有权查看
最高法最高检公安部联合发新规,公检法有权查看具体包括但不限于 网页、博客、微博客、朋友 圈、贴吧、网盘等网络平台发布的信息;以及文档、图片、音视频、数字证书、计算机程序等电子文件等。该规定将从2016年10月1日起施行。http://t.cn/RcOsXG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