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山东县法院官微疑力挺马蓉 称发布者已被调离
日期:2016/11/1       浏览次数:3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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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6年10月31日19:00 新京报

山东县法院官微疑力挺马蓉 称发布者已被调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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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ttp://d2.sina.com.cn/pfpghc2/201610/28/c980475258fb4ea98ef689f363c69705.jpg
 

  原标题:菏泽巨野县法院官微疑力挺马蓉 回应:发微博工作人员已被调离

  新京报快讯(记者曾金秋)前天(10月29日),山东菏泽巨野县法院在其官微评论王宝强离婚案,因疑似力挺马蓉遭网友批评。巨野法院今日通报称,已对发布微博的工作人员通报批评并调岗。

  10月29日下午2时许,认证为“山东省巨野县人民法院”官方微博”发文称:“一纸声明,高下立判,王宝强就这样赶绝孩子他妈!”目前,微博已删。

  菏泽巨野县法院官微今天下午5时许发布通报称,2016年10月29日,官方微博发布了涉及某知名演员离婚案件的不当言论,造成了不良的社会影响,在此,我院表示诚恳歉意。经查,该不当言论系因微博管理人员未严格遵守有关工作制度所致。经研究,决定对发布该不当言论的工作人员进行通报批评,并调离工作岗位,对相关负责人进行通报批评。

责任编辑:乔雷华 SN09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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