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省承德市不断健全完善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
转载自司法部网站
近年来,河北省承德市高度重视司法鉴定工作,认真落实党的十八届四中全会精神,加强学习研究和组织领导,不断健全完善司法鉴定统一管理体制。市人大常委会组织全市政法机关及相关部门参加座谈会,学习全国人大常委会《关于司法鉴定管理问题的决定》、《河北省司法鉴定管理条例》,提高对健全完善统一司法鉴定管理体制意义的认识,并开展贯彻落实《决定》和《条例》情况的执法检查活动。市委政法委召开政法机关协调会,协调解决司法鉴定管理工作中遇到的困难和问题。
承德市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依法严格监管,不断提高司法鉴定为当事人服务、为诉讼服务、为平安建设服务的能力。一是督促鉴定机构公开鉴定程序、收费标准、鉴定范围、管理制度等内容,接受社会监督。二是采取有效措施,落实集体会鉴、鉴定人回避、鉴定人负责、鉴定风险告知等制度,严格内部管理,规范执业行为,提升鉴定质量。三是定期对鉴定机构执业公开、鉴定文书、档案管理等情况进行检查,依法对不符合管理规定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申报暂缓执业、停止执业、核准注销等行政处罚。四是组织开展司法鉴定工作规范化建设、司法鉴定行风建设、质量评查等活动。五是加强司法鉴定人队伍建设。组织鉴定人积极参加各类鉴定业务培训、专业考核、能力验证。
为加强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的衔接配合,承德市、县(区)司法局每年组织公检法办案机关有关人员和鉴定机构负责人座谈,通报鉴定情况,研究解决司法鉴定实践中的突出问题,不断完善管理和使用相衔接工作程序,取得了较好成效。据统计,2013年以来承德市受理鉴定案件近3万件,公检法等办案机关委托达95%以上,采信率接近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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