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四川省司法厅多举措强化监督管理 抓治理规范司法鉴定行业发展
日期:2017/5/12       浏览次数:447

四川省司法厅多举措强化监督管理 抓治理规范司法鉴定行业发展


今年2月,网上曝出四川“天价鉴定费”事件,引起社会广泛关注。四川省司法厅以此为切入点,举一反三,认真总结,以解决问题为导向,狠下功夫,多措并举加强司法鉴定监督管理,抓治理促规范,努力实现司法鉴定行业健康发展。

  一、严格自律抓诚信,以公开促公信   

  随着我国改革开放不断深入和市场经济的发展,诚信社会建设的任务越来越紧迫,司法鉴定行业也不例外,四川省司法厅对此高度重视,做出周密部署。今年1月,在省司法鉴定协会二届二次理事会议上,协会理事会向全省司法鉴定机构发起“诚信执业 规范服务”的倡议,号召全体执业鉴定人接受监督,从自身做起,为建设法治社会贡献力量,鉴定人代表还举行了“诚信执业”承诺践诺签字仪式。为树立行业标杆,省司法厅、省鉴定协会通过2016年规范化建设活动评选授予全省17家鉴定机构为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示范单位,并现场授牌。今年5月,为开展社会信用体系建设,深化社会服务领域诚信建设,巩固和提高司法鉴定规范化建设成果,提升行业公信力,省司法厅、省鉴定协会制定了《关于加强司法鉴定行业诚信建设的实施意见》,强化“两结合”管理措施,将对司法厅审核登记的所有司法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按照具操作性的程序、方法、量化指标进行诚信执业评价,评定诚信等级。诚信等级每年评估调整一次,星级越高,诚信度越好。评定结果纳入鉴定机构和鉴定人诚信执业档案,并在政府信用公开平台、司法行政机关门户网站及司法鉴定协会网站对外公布,同时向办案机关通报,接受广泛监督,倒逼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依法自律、诚信执业。诚信执业评价工作每年进行一次,首次评估已经在鉴定机构及其鉴定人中全面铺开。

  二、强化管理抓监督,以警示促整改

  针对部分鉴定机构管理水平不高、鉴定人违规执业问题时有发生,今年3月,四川省司法厅召开司法鉴定执业监督管理工作专题会议,将占全省近一半的厅直属鉴定机构的负责人集中在一起,开展现场揭短亮丑的警示教育。会议传达学习了《司法部关于山西省司法厅严肃查处山西省灵石司法鉴定中心违法违规案件情况的通报》,同时集中通报了全省近期查处的4家司法鉴定机构或鉴定人的违规行为,从法规意识淡薄、鉴定程序执行不到位,参照使用国家标准、行业标准和技术规范随意化、不严谨,机构内部管理不严格、不规范等方面深入剖析,不留情面,严格问责。同时要求各鉴定机构要以通报的典型案例为镜鉴,有针对性地组织专题警示教育活动,深入学习领会法律法规规章精神,联系实际自查自纠,切实抓好问题整改,完善并严格内部管理,把监督管理制度落到实处。根据了解反馈的情况,各机构迅速行动,建章立制,查漏补缺,收到了初步效果。

  三、完善制度抓协作,建立“负面清单”

  “天价鉴定案”暴露了鉴定委托受理、鉴定管理、鉴定收费方面一些深层次问题,引起司法鉴定管理部门、使用部门的警醒和反思。四川省司法厅及时与省高级人民法院、成都市中级人民法院加强沟通联系,共同商定对于违法违规的司法鉴定机构和鉴定人实行“负面清单”管理制度,在成都先行先试,开展联合治理。司法行政机关登记入册的司法鉴定机构,纳入“负面清单”管理范围。人民法院和司法行政机关将“司法鉴定人私自接受司法鉴定委托的”、“违反司法鉴定收费管理规定的”等十二种违法违规情形列入“负面清单”。对纳入“负面清单”的鉴定机构和鉴定人,人民法院将根据违法违规行为的性质及情节轻重暂停三个月至一年委托其从事司法鉴定业务。这种司法鉴定管理方与使用方联动协作的做法对规范司法鉴定活动、保障鉴定质量具有重要作用,司法行政系统将运用好这一机制。与此同时,省司法厅会同省高院正在抓紧研究贯彻落实最高人民法院、司法部《关于建立司法鉴定管理与使用衔接机制的意见》的实施细则,将在全省范围更好地规范司法鉴定活动服务于以审判为中心的诉讼制度改革,促进社会公平正义,维护群众合法权益。

  四、制定标准抓落实,防止乱收费

  国家层面司法鉴定收费标准自去年5月废止后,鉴定收费依据一度缺失,鉴定服务收费不规范、甚至乱收费的问题在一些机构存在。按照司法部要求,四川省司法厅积极协调、加快进度,省发改委、省司法厅于今年4月27日正式出台了《关于规范司法鉴定服务收费管理的通知》(以下简称《通知》),明确了新的收费项目、标准及相关问题。

  新标准和《通知》精神有以下几个鲜明特点:一是《通知》附表列出的司法鉴定项目有178项,收费标准为最高限价。属于疑难、复杂或有重大社会影响案件的司法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可在与委托人或当事人协商一致的前提下按不高于附表标准2倍的幅度内收取。二是新标准废除了按标的额比例收费的规定,绝大多数情况按项目标准收费。涉及财产案件的文书鉴定或手印鉴定,鉴定标的额超过10万元的部分,由委托双方协商确定收费标准。三是未列入附表的司法鉴定项目也设定了收费的协商机制。四是对于容易发生收费争议的问题做出具体规定,提高了可操作性。五是司法鉴定援助在《通知》中专门明确了与政府法律援助的对接问题。

  新标准于5月15日起执行。省司法厅对于新标准的贯彻落实工作已做出专项安排部署,要求各级司法行政机关、各司法鉴定机构严格执行《通知》要求,加强监督检查,做到公开公示司法鉴定项目、收费标准、投诉举报电话等,严禁违规收费,严禁乱报价乱收费。一旦投诉反映和发现乱收费行为,将依法依规严肃查处。

责任编辑:杨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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