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考核不及格就退出员额!围观上海司改“治检”方略 2017-07-04 最高人民检察院 来源:澎湃新闻、正义网微信公众号 《5分钟视频,看上海检察改革开启2.0时代!》 在司改大潮下,司法责任制
日期:2017/7/5       浏览次数:300

 

考核不及格就退出员额!围观上海司改“治检”方略 

来源:澎湃新闻、正义网微信公众号

 

《5分钟视频,看上海检察改革开启2.0时代!》

 

在司改大潮下,司法责任制被视为改革的“牛鼻子”。在检察系统改革中,如何精准落地检察官的司法责任成为关乎改革成败之“必要”。

 

“你做的多就加分,完不成就扣分,考核不到60分就得退出检察官员额,以此来倒逼司法责任制的精准落地。”针对司改试点前期暴露出的问题,上海闵行区检察院为检察官构建起“授权、定岗、监督、考核”立体化制度体系。 

 

这是一项系统性改革。在闵行区检察院检察长孙静看来,要以问题为导向,给每一名检察官设置司法“案底”,让数据说话,最终实现司改预期。 

 

入额困惑:出现授权不清、忙闲不均现象

 

2014年6月,中央决定就完善司法人员分类管理等4项改革,上海率先在全国拉开司法改革大幕,8家法院、检察院改革“破冰”。

 

闵行区检察院是上海首批四大试点单位之一,真正成为吃“螃蟹”者。在改革试点中,按照检察官“员额制”的要求,闵行区院遴选产生了94名入额检察官。

 

改革推进之时,困难随之而来。2016年10月,闵行区检察院检察长孙静发现,入额检察官授权不够清晰,存在忙闲不均的现象。

 

统计数据显示,前述94名检察官有近一半在入额之后选择了去办案任务较轻的部门。

 

孙静介绍,2016年该院共办理起诉案件3074件3973人,“公诉检察官压力过大。”

 

改革的步伐迈出后,诸多制度需要深化完善。

 

究其原因,一方面是因为缺少明确的岗位工作职责、量化标准,另一方面是没有解决不同部门、不同岗位之间工作量的平衡问题。

 

如何落实检察官岗位责任成为当务之急。“检察官入额以后,不能想到哪里去就到哪里。”孙静认为,要科学核定每一个部门的检察官配置数以及工作量。“不能一线二线都一样,无岗位量化指标,大家都是‘排排坐’。” 

 

为此,闵行区检察院专门制定出台《检察官岗位设置清单》及《检察官岗位说明书》,为全院94名检察官定制岗位责任清单,列明每个岗位的执法办案数量、质量、规范、效果等年度基本工作量及工作标准。

 

如何科学核定工作量是一门技术活。闵行检察院的具体作法是,通过测算全院近三年各部门案件数量、监督数据、信息调研等核心工作指标的年人均工作量,并以全院工作量最大的公诉检察官(组)岗位工作量为基准,按数量和质量相结合、劳力与压力相结合的原则,确定每个部门检察官的应配置数。

 

“要么减人,要么加量,实现检察官部门配置规范化、科学化。”孙静表示,规范化、科学化的岗位配置让检察官考评机制更趋合理,比如社区检察科应配6人(实有9人,应出3人),公诉科应配19人(实有9人,应进10人),并采取“一岗一表”的形式列明年度基本工作量和标准。

 

孙静以自己为例说,比如检察长是1号,任务量是每年要办1到2个全市有重大影响的案件,评查35个案件,“换了检察长也是同样的,一人一岗。” 

 

“如不实行检察官岗位规范化、科学化,人员分类管理和检察官员额制就是一句空话。”上海市检察院政治部组织人事处副处长梅泽杰说,岗位法定使检察官岗位职责更加明确,办案责任更加明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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