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最高人民法院 关于民事诉讼证据的若干规定 第61条规定 当事人可以向人民法院申请一至两名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出庭就案件的专门性问题进行说明人民法院准许其申请的 有关费用由提出申请的当事人负担 审判人员和当事人可以对出庭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进行询问 经人民法院准许 可以由当事人各自申请的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就有关案件中的问题进行对质具有专门知识的人员可以对鉴定人进行询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