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云南鲁甸通报“不法人员围攻殴打干警并砸毁警车”:敦促相关人员自首
日期:2018/1/26       浏览次数:370

 

云南鲁甸通报“不法人员围攻殴打干警并砸毁警车”:敦促相关人员自首

原标题:云南鲁甸通报“不法人员围攻殴打干警并砸毁警车”:敦促相关人员自首

  新京报快讯(记者 卢通)1月24日上午,有人员在云南省鲁甸县文屏镇围攻、殴打处警公安干警,并砸毁警车。昨日(1月25日),鲁甸县相关部门发布通报,敦促相关人员限期至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违法犯罪事实。

25日白天开始,陆续有网传图文、视频显示,云南鲁甸县有人员用石块追砸民警、警车,并有着制服工作人员受伤倒地。

同日,鲁甸县委宣传部官方微信发布通报称,1月24日上午,鲁甸县文屏镇崇文社区三委干部、棚户区改造工作组到崇文社区1组—4组开展棚户区改造民意调查工作。10时20分许,崇文社区三组群众程某某到社区反映问题,情绪激动,与社区干部发生抓扯。期间,其丈夫的母亲王某某(现年79岁)在家中去世,家属以王某某因听说程某某在社区争吵受惊吓去世为由围堵社区,引起群众聚集围观。

通报称,县委、县政府接报后,指示相关县级领导带领文屏镇和公安等部门第一时间赶到现场进行处置。目前,鲁甸县已成立专门工作组,县公安机关继续对此案展开进一步调查取证,将依据调查结果依法处理,并及时向社会通报处理结果。

25日下午,鲁甸县公安局、法院、检察院通过鲁甸县公安局官微联合发出通告称,部分不法人员在鲁甸县文屏镇崇文社区围攻、殴打处警公安干警并砸毁警车,其行为已触犯《中华人民共和国刑法》、《中华人民共和国治安管理处罚法》,构成违法犯罪,公安机关已经掌握违法犯罪嫌疑人的违法犯罪事实。

通告表示,相关人员限期在2月3日凌晨0点前主动到公安机关投案自首、交代违法犯罪事实,可依法从轻、减轻或免除处罚,逾期拒不投案自首的,将依法严惩。对包庇、窝藏违法犯罪人员的,一经查实将从严处罚;对积极检举的公民予以奖励。

作者:卢通返回搜狐,查看更多

责任编辑:刘盛钱 UN6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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