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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日期:2019/1/16       浏览次数:853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

一、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的概念

      医疗损害司法鉴定,社会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接受医疗纠纷人民调解委员会、人民法院等的委托,对医方的医疗行为是否存在过错,若存在过错与损害后果之间的因果关系和参与度进行鉴定。

 

二、医疗损害司法鉴定须知

1.委托主体:人民法院、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

2.鉴定方:社会第三方司法鉴定机构(需有法医临床等鉴定资质)。

3.鉴定资料:医患双方经过质证后的整套病史资料。

4.鉴定流程:委托方委托鉴定-----司法鉴定机构初步审核鉴定资料-----开展医方、患方、委托方均在场的听证会-----出具鉴定意见书。

 

三、医患双方鉴定的准备工作

1.充分整理作为鉴定依据的病历资料。

2.撰写各自的陈述意见书。

3.医患双方协商选择司法鉴定机构或者抽签选取鉴定机构(多选择异地鉴定机构)。

4.参加听证会。

5.鉴定结束后,参与人民法院的诉讼或者医疗纠纷调解委员会的调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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