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专业角度分析,作为相对弱势群体的患者,在就诊过程中,如自认为医方在诊疗过程中存在过失,可以通过协商解决或者司法诉讼途径。前者相对而言可较快捷的处理问题;后者费时耗力。无论协商解决亦或是司法诉讼,均需解决诊疗过程否存在医疗过失行为,医疗过失行为与被鉴定人损害后果之间是否存在因果关系,以及过失参与度系数值。
本中心协助申请人解决“医疗纠纷/过失/过错案件诉前、鉴定后”相关事项的审查、费用评估等。
1、法医临床:伤残等级、伤情、医疗过错、后续治疗费用、因果关系、成伤机制、骨龄、性功能、诈病、造作伤/病;
2、法医病理:死因、死亡时间、死亡方式、鉴定专家现场监督尸体解剖;
3、药物/毒物检测;
4、提供口头的或出具书面的“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专家论证意见”,帮助当事人决定该案件是否起诉及起诉价值大小及当事双方诉前调解、诉中调解;
5、出具书面的“司法鉴定咨询意见”、“专家论证意见”,用于 “推翻不合理、错误的司法鉴定并协助启动再次鉴定” ;
6、代写“鉴定+法律二合一的起诉书” 、 “鉴定+法律二合一的申诉状”、“鉴定+法律二合一的再审申请”、“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听证会陈述意见”;
7、提供“专家出席医疗过错司法鉴定听证会”意见陈述、“专家辅助人出庭论证、质证、辩护”服务;
8、 对于“公安机关不予刑事立案”案件家属仍持有异议的,帮助探究、澄清事实真相。 |